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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工作职责

(2015年3月6日武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综合服务工作。

2. 负责县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3. 负责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4. 负责人大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文印、信息、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政治学习、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工作值班、报刊信件收发等工作。

5. 负责人大机关公务接待、对外联络、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设施管理、物品采购和管理、食堂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6. 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事项的调查研究。

7. 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的乡镇和县级部门:白马镇、长坝镇、白云乡、铁矿乡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研究室、县委机要局(县密码管理局)、县委保密办(县保密局)、县督查室、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县档案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行管办。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1. 承办本县的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指导县、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2. 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

3. 联系市、县人大代表,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市、县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调查活动;办理人大代表来信和接待人大代表来访。

4.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和人大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5. 协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县各级人大开展代表主题活动。

6. 草拟有关人事任免、选举和代表联络工作方面的文件,并研究调查执行中的情况。

7. 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事项的调查研究。

8. 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平桥镇、鸭江镇、和顺镇、凤来乡、庙垭乡和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编办、县委老干部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民宗侨台办、县委党员电教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县人力社保局。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1. 负责了解、调查、审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事项提供参考依据。

2. 了解和检查工业经济、商贸流通、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执行情况。

3. 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对工业经济、商贸流通、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视察、调研、评议、询问。

4. 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的调查研究。

5. 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的乡镇和县级部门:桐梓镇、土地乡、后坪乡、接龙乡和县度假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城乡建委、县市政园林局、县商务局、县移民局、县安监局、县统计局、武隆调查队、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邮政局、县城乡发展(集团)公司、县工业发展(集团)公司、县供电公司。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 了解和检查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旅游、体育、广播等方面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县政府教科文卫体广工作的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事项提供参考依据。

2. 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对本县教科文卫体广工作的视察、调研、评议、询问。

3. 负责人大新闻宣传工作。

4. 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的调查研究。

5. 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的乡镇和县级部门:仙女山镇、火炉镇、双河乡、沧沟乡和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联、县红十字会、县遗管委、县教委、县科委(科协)、县文化委、县旅游局、县卫计委、县仙管处、县电视台、武隆报社、县食药监局、县喀斯特(集团)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1. 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县“一府两院”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事项提供参考。

2. 参与县“一府两院”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县贯彻实施的事项。

3. 协助县人大常委会清理、审查县“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和乡镇人大的决议决定。

4. 起草、修改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报告。

5. 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在本县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对法制工作的视察、调研、评议、询问。

6. 按照常委会、主任会的要求,参与有关部门对执法和违法案件的调查了解。

7. 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的调查研究。

8. 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联系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巷口镇、羊角镇、土坎镇、黄莺乡、赵家乡和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1. 负责了解和检查农业农村和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县政府农业农村、交通工作的情况,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事项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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